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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7 13:38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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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第12楼lewjane84于2011-09-06 11:41 PM发表的 :
1,弯曲模量一般不作为设计依据,是根据小挠度理论计算出来的,不是直接测试值.因为含剪切分量因此比拉伸模量小.同理弯曲强度也不作为设计依据,强度大于拉伸强度; 弯曲测试只是表证结构特性.
2.45度方向拉伸模量按找72%纤维含量折算一般不到30,可以按照混合力的公司计算出来,一般在25GPA左右.
3. 各向异性的材料,你计算方向怎么可能泊松比是0.3呢?拿纵横来说一般都在0.5以上(非线性).
4.纵横测出来的模量从侧面来说就是树脂的性能,你好好看看3355(3354好象)的标准吧,应变是怎么计算的.
测试的时候边界和你理论计算的边界是不一样的,侧面45度纤维都是中断的,破坏形式和变形表征也是不一样的怎么可能想得通.
1.一般复材料拉、弯模量是差不了多少的,树脂也一样,它的拉、压模量差不多,我只是举个例子,显示这些值比较相近,说明一下纯树脂体拉、弯模量和所组成的玻璃钢拉剪模量比较相近。
2. -45/+45,一般测试下来45方向模量就是30GPa左右(70%纤维含量),我手里有两份玻璃布厂家、一份树脂厂家提供的按ISO标准做的测报告,就是这个值。理论方向换算强度,以前我也干过,不过跟实际还是有点差矩的,不知道为什么。
3. 我们自己做的,还有这些报告也显示 -45/+45 在45方向上泊松比要远小于0.3,兄台说的柏松比0.5那是指在0方向上,那个方向上材料报告上基本都是是0.6左右。但我换算的是-45方向和+45方向,应该按0.3来换算。如果是算0和90方向上的,那倒是应该采用0.6来换算。
这模量换算应该没错。因为我有45方向上的拉模量,有45方向上的柏松比,那计算-45/+45的剪切模量,就应该按这么算呀。
4. 这点兄台说的很有道理,但这样的话但设计来说纵横剪切得出来的模量是不是作用不大了。还不如直接把试件加宽,测试出一个0方向的剪切模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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